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 - 藥物過敏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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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不良反應的分類

藥物不良反應有的是可預期的(type A),有的不能預期(type B)。

Type A: 可預期的不良反應常會因使用的劑量增加或減少而影響(drug actions)。可預期的不良反應通常與藥理作用有關,例如:藥物毒性與施予劑量、在人體的吸收與分佈、肝腎的代謝功能及藥物間的交互作用等等,抗凝血劑造成的出血,b-blocker 造成的心跳徐緩就屬於此類。這類藥物反應通常歸屬於非免疫性。

Type B:不可預期的不良反應卻與劑量無關,是屬於特異反應或過敏反應( allergic reaction)。病患的免疫系統會對藥物中的某些特定抗原產生反應,如:盤尼西林造成的過敏性休克。

任何的器官都有可能發生過敏反應,但是皮膚與代謝和免疫功能相當密切,所以皮膚是最常被影響到,而且會衍生出一連串的皮膚症狀表現在外。這種免疫性的藥物過敏反應通常來勢洶洶,即使是很少的藥物劑量,也可能造成很嚴重甚至於致命的全身性症狀。這類特異體質所造成的免疫性反應,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「藥物過敏」。